董事會與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

本公司董事會於民國109年11月3日修訂「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訂定董事會每年應至少執行一次內部績效評估,
每三年應至少執行一次外部績效評估,董事會績效評估結果如下:

一、內部績效評估

本公司董事會及二個功能性委員會評估結果皆為「優等」,足以顯示本公司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之功能與運作效率良好。
114年度內部績效評估結果業於115年2月23日提報董事會。
              

評估週期 每年執行一次
評估期間 114/01/01 ~ 114/12/31
評估方式 本公司每年年底由董事會議事單位、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就「董事會及董事會成員」、「審計委員會」及
「薪資報酬委員會」進行董事會內部自評。
評估範圍 董事會及董事會成員審計委員會薪資報酬委員會
評估內容 
  1. 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
  2.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3. 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
  4. 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
  5. 董事會組成與結構
  6. 董事職責認知
  7. 董事之選任、專業及持續進修
  8. 內部控制
  1.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2. 審計委員會職責認知
  3. 提升審計委員會決策品質
  4. 審計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5. 內部控制
  1.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2. 薪資報酬委員會職責認知
  3. 提升薪資報酬委員會決策品質
  4. 薪資報酬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二、外部績效評估

        本公司114年9月委任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下稱「協會」)對董事會之效能進行評估,該協會及執行專家與本公司均無業務往來且具獨立性,
於115年5月出具董事會績效評估報告,外部評估結果擬提報115年7月董事會。

  
評估週期每三年執行一次
評估期間114/03/01 ~ 115/02/28
評估方式1. 協會以書面審閱評估指標項目之陳述說明及相關文件。
2. 115年4月實地訪評,對象包含:董事長、總經理、三位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暨薪資報酬委員會召集人)、
   公司治理主管及稽核主管。
評估標準包含五大構面 :董事會之組成與分工、指導與監督、授權與風管、溝通與協作、自律與精進等五大構面。
評估建議

改善計畫
評估建議摘要改善計畫
1強化薪資報酬委員會職能,確保董事及經理人薪酬制度發揮實質激勵效果。
(1) 定期檢討薪酬及績效相關制度:建議於每屆薪資報酬委員會改選後安排檢視說  明相關辦法之內容,俾使相關制度符合實務運作且兼具激勵性、公平性與競爭性,達到人才永續的目標
(2)推動高階經理人薪酬與ESG績效連結:建議公司高階經理人將ESG項目及占比加入年度目標設定中,以利薪資報酬委員會督導高階經理人薪酬與績效之連結性。
本公司將定期檢討薪資報酬及績效相關制度,並推動高階經理人薪酬與ESG 績效連結,以確保董事及高階經理人之薪酬制度發揮實質激勵效果。
2訂定公司治理相關規章定期檢視之機制,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並與時俱進。
建議公司之董事會及各功能性委員會運作有關之規章,除配合法規修正進行修訂外,可每年定期檢視,確保內部治理規章之完整性、適切性及時效性,以完善公司治理事項。
本公司將定期檢視公司內部相關規章之適切性及時效性,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
3完善會議紀錄,協助董事落實追蹤督導職能。
建議公司在議事錄明載會議軌跡,確保審計委員會對內部控制與財務報表督導職能之履行。
本公司已建立審計委員會與會計師及稽核主管之單獨溝通會議機制,並落實紀錄與追蹤,以強化內控與監督之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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