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師獨立性及適任性評估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每年定期藉以下標準評估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並向董事會報告評估之結果
1. 會計師之獨立性聲明。
2. 會計師所提供之審計或非審計服務皆需經過審計委員會事先之審核,以確保非審計服務不會影響審計之結果。
3. 同一會計師未連續執行簽證服務超過7年。
4. 參考/取得會計師事務所提供之13項審計品質指標(AQIs)資訊,並依據主管機關發布之「審計委員會解讀審計品質指標(AQI)指引」,評估會計師事務所及查核團隊之審計品質。
5. 會計師獨立性評估結果如下:
評估項目評估結果是否符合獨立性
1.    會計師是否與本公司有直接或重大間接財務利益關係 
2.    會計師是否與本公司或本公司董事有融資或保證行為  
3.    會計師是否與本公司有密切之商業關係及潛在僱傭關係  
4.    會計師及其審計小組成員目前或最近二年是否有在本公司擔任董事、經理人或對審計工作有重大影響之職務  
5.    會計師是否有對本公司提供可能直接影響審計工作的非審計服務項目   
6.    會計師是否有仲介本公司所發行之股票或其他證券  
7.    會計師是否有擔任本公司之辯護人或代表本公司協調與其他第三人間發生的衝突  
8.    會計師是否與本公司之董事、經理人或對審計案件有重大影響職務之人員有親屬關係  
6. 最近一年度評估結果業經112年10月25日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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